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东南西环市政化改造-东南西环其他子项按原计划-东圃立交匝道照明改造(低压线路及路灯施工)工程设计服务。
1.1.2 工程位置:东南西环东圃立交匝道。
1.1.3 设计范围:东南西环市政化改造-东南西环其他子项按原计划-东圃立交匝道照明改造(低压线路及路灯施工)工程设计。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þ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R协助报批报建。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城[2009]264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东南西环市政化改造-东南西环其他子项按原计划-东圃立交匝道照明改造(低压线路及路灯施工),在东圃立交17条匝道上(约6900米)安装约230支路灯及其线路配套设施,预计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30万元(暂定价)。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规划报建、☑竣工图审核及盖章、☑工程预算、☑工程设备清单限价、☑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无。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专项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建立诚信档案,及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职工,并能够提供截止投标前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4月)连续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1.2.7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4.1.3条。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
1.3.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 06 月 05 日 0 时 0 分至2021年 06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1.3.2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 月 07日至2021年 06月 11 日,每日9: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95号6栋406房)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①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1.3.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2021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1.3.4 开标时间:2021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1.3.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或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1.4 费用
1.4.1 本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5.378 万元。最终项目的设计费以财政概算评审审定价作为计费基价,计费基价按中标单位投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设计费结算价。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4.4 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可参见附录5、附录6。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 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 020-87120473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768号
1.6.4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6.5 中标人应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包含在投标价中。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220、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768号
1.7.3 联系人:蓝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120773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华思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53、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95号6栋406房
1.8.3 联系人: 宋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5160648;13500039396
1.8.5 传真号码: 020-85160743
1.8.6 电子邮箱:16283454@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059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230、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76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120773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
招标代理:广州市华思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 月 日